会员收支管理
一、总则
根据民政及财政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,结合我会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会费管理办法。
按时、足额缴纳会费是本会会员应尽的义务,会费是本会活动经费的主要来源之一,对本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
二、会费标准
会长、常务副会长(常务副理事长) 20000元/年
副会长(理事长) 10000元/年
理事 3000元/年
会员 1000元/年
三、会费收取
会员每年定期交纳一次会费,可以直接交到秘书处或汇款。
开卡银行:农业银行迁安支行
卡名:迁安市企业家协会
卡号:5071 6001 0400 24336
协会本着节约、公开原则使用会费为大家服务。
四、会费用途
其中日常支出本着务实、节俭的原则用于下列项目:
1.本会组织开展活动的经费;
2.理事会日常工作所需费用;
3.出版会刊、编印资料、网站等费用;
4.办公场所物业所需费用
5.表彰、奖励费用;
6.其它正当支出。
五、会费管理
本会开立账户,配备专职财务人员,建立会费收支账册,专款专用,加强会费收支管理,接受财政、审计部门的监督并依法经查验证。
六、支出程序
1.支出5000元(含)以下可以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由秘书长审批;
2.5000元至20000元(含)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审批;
3.20000元以上由理事会讨论研究,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审批。
七、监督管理
本协会秘书处定期向理事会、监事会报告会费的收支情况,在每一个财务年度结束后,需经由审计机构进行财务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,并向会员公布会费收支和使用情况。在年检时向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审计报告,随时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机关监督。
八、附则
1.本办法经迁安市企业家协会第二届会员大会表决通过。
2.本办法解释权属迁安市企业家协会第二届理事会。
迁安市企业家协会
2020年6月18日